对家庭公平征税

2022年8月9日

英国在税收体系中没有为家庭抚养孩子的额外成本做出适当的规定,这在国际上是一个异类。正如这篇论文所显示的,结果是,英国有小孩的家庭比德国和法国等国家的类似家庭缴纳的所得税要多得多。政客们终于开始意识到这种反常现象,利兹·特拉斯(Liz Truss)在保守党领袖选举中提出了这个问题。但现在是时候对这种不利于家庭形成的偏见进行全面的研究了,这正是菲利普·布思和安德烈·罗格贝特在这篇论文中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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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布思教授

圣玛丽大学金融学、公共政策和伦理学教授

安德烈·e·罗格贝特

企业、市场和道德中心副主任。

第一章:引言

英国的税收制度是基于对个人收入的评估。这在西方世界并不罕见,但在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方法。乍一看,根据个人收入对个人征税似乎是合理的。然而,当我们有累进税制度时,这样做会导致非常有问题的结果。我们认为这种方法在哲学上是有缺陷的。国会议员米里亚姆·凯特,以及最近保守党领袖竞选期间的利兹·特拉斯和彭妮·莫当特,都强调了我们目前在税收系统中对待家庭的方式所造成的问题,并提出了改革的理由。

当然,税收制度对单身人士来说非常有效,我们在本文中的建议不会直接影响他们。然而,在我们生命的大部分时间里,大多数人都不是单身的。他们生活在家庭或家庭中。当他们这样做时,几乎在所有情况下,他们都与家里的其他人分享资源。事实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通过家庭收入来衡量国内和国际的不平等。说某人很穷是因为他们每周只挣10个小时的最低工资(或者什么都没挣),而他们的配偶作为职业足球运动员年收入400万英镑,这是没有道理的。然而,当我们对他们进行所得税评估时,这正是我们的假设。

可以说,这种征税方式既预设了一种高度个人主义的心态,也鼓励了这种心态。出于财政目的,我们忽略了社会赖以建立的基本单位。这是一个文化和政治问题,除其他问题外,这使得英国的生育差距(人们说他们想要的孩子数量与他们实际拥有的孩子数量之间的差距)比大多数可比国家都要大。

然而,还有一个经济问题。如下图所示,这种征税方法在具有相同收入的家庭之间造成了巨大的税收差距,这取决于他们的收入是否在家庭成员之间平均分配。例如,一个家庭年收入为3万英镑的单一收入家庭,要比两个成年人每人收入1.5万英镑的家庭缴纳多得多的税。这是不公平的,它为家庭成员根据其税收状况而不是其国内情况作出就业决定提供了不正当的激励。这种制度直接歧视那些由一名成员承担照顾年幼或年长家庭成员责任的家庭。

有趣的是,我们的福利制度是根据家庭收入评估来增加收入的。上述足球运动员的配偶不能仅仅因为收入低而获得福利,因为资格考虑了配偶双方或未婚夫妇双方的收入。

当我们把税收和福利体系放在一起时,我们发现家庭的形成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影响。例如,如果一名妇女有一个孩子,而父亲有有偿工作,如果他们住在一起或结婚,她的福利权利就失去了,而他继续按照他们单身时的税率纳税。从字面上说,他们分开更好。因此,国家通过设计个体化税收体系和基于家庭收入的福利体系来惩罚家庭,就好像这是一件需要通过征税来阻止的坏事一样。当然,所有的证据都表明情况正相反。家庭对个人的幸福和有益的社会影响都很重要。

如果不可能设想用另一种方式做事,那么这些问题可能只具有理论上的意义。然而,正如我们所显示的,许多国家根据家庭而不是个人收入征税。这些国家包括法国和德国。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讨论与其他方法相比,我们当前税收方法的经济和哲学论据。然后,我们对当前税收体系下主要成年人收入分配不均衡的家庭的成本进行建模。在研究了税收和福利制度之间的关系之后,我们将研究如何通过采用法国和德国所采用的方法来“公平地向家庭征税”。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对英国来说,重要的是采取一种方法,根据家庭收入和结构对家庭征税,而不是假设我们作为个人生活在家庭和家庭之外。

下一章

第二章:纳税单位——家庭、家庭还是个人?

在经济学中,家庭还是个人应该作为征税的适当评估单位一直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家庭应该是征税的单位。这通常仅限于同一家庭的成员。然而,在本文的其余部分,我们将倾向于交替使用“家庭”和“家庭”。

当我们单独考虑税收制度时,根据个人或家庭收入评估税收的经济论点是很平衡的。然而,当我们综合考虑福利和税收制度的影响时,很明显,英国目前的税收制度——完全集中于对个人收入征税——是有缺陷的。税收和福利制度有计划地歧视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家庭,歧视家庭的组成。

在英国,个人获得免税津贴,纳税税率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这意味着一个有两个成年人的家庭,其中一个每年挣7万英镑,而另一个则在家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要比两个成年人平分收入的家庭缴纳多得多的税。在第一种情况下,家庭获得一项免税津贴,在第二种情况下,家庭获得两项免税津贴。在第一种情况下,单一收入者将支付更高的税率,因为他们的部分收入高于基本税率区间。在第二种情况下,由于个人的收入都不在基本税率区间之上,因此不会支付更高的税率。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还应该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中只有一个人的年收入为70000英镑,他们将不会获得儿童福利,而如果他们的收入由两个收入者平分,他们将获得儿童福利。一般来说,在英国的税收制度中,两个收入相同的家庭根据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情况支付非常不同的税收水平。这是对收入分配不均家庭的不公正歧视。这种不平衡的收入分配最有可能发生在成年人中有一方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时。

从国际标准来看,英国的教育体系并不独特,但许多国家的做法不尽相同。经济方面的理由是什么?

2.1经济考虑

税收政策的一个主要考虑因素是实现横向公平的愿望。换句话说,两个获得相同收入的税收单位应该以相同的方式征税。1马斯格雷夫,r.a.(1967)。《为收入概念辩护》哈佛法律评论, 81(1), p. 44-62。如果税收单位应该是家庭或家庭被接受,那么目前的英国税收制度距离横向公平原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下所示,收入相同,但家庭中成年人的收入分配不同的家庭,可以支付非常不同的税率。但家庭是否应该成为征税单位?还是说,从经济角度来看,英国目前的情况是最可接受的?

有趣的是,当对不平等进行国际比较时,家庭是计算可支配收入的起点。2根据不同规模的家庭所产生的不同生活费用作了一些调整。看到的:https://data.oecd.org/inequality/income-inequality.htm在英国,国家统计局(ONS)根据家庭收入而不是个人收入来评估不平等。3.英国国家统计局,《家庭收入不平等,英国:截至2020年的财政年度》。事实上,如果不这样做,就会很奇怪,一个例子很容易说明这一点。比较两个国家,A和B的家庭有两个成年人。在A,每个人的收入为2.5万英镑。在B中,每个家庭中有一个成年人收入5万英镑,而另一个照顾年迈父母的成年人收入为零。如果我们用家庭收入来衡量不平等,两个国家都是完全平等的。如果我们看一下个人收入,B国的不平等程度将远高于A国,绝对贫困率将达到50%。这没有任何意义。

虽然在计算不平等指标之前做了一些技术调整,但这些指标的重点是正确的,家庭收入。仅这一点就为根据家庭资源而不是个人资源征税提供了强有力的理由。后一种方法假定个体以原子方式生活,不与家庭中的其他人共享资源。

实际上,在所有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基于对个人收入征税的累进税制,通过将资金从贫穷的单一收入家庭重新分配给更富有的双职工家庭,将会增加而不是减少按照标准衡量的家庭不平等。

尽管反对个税制度的论点非常有力,但也有一些经济学论据指向相反的方向。

关于英国税收制度最全面的报告之一是米德报告(米德和财政研究所,1978年)。本出版物第18章较详细地讨论了个人和家庭作为税收单位的问题。总的来说,报告倾向于在个人水平上评估税收,并作了一些调整,特别是在投资收入方面。但这一结论是建立在作者所描述的“家庭责任补贴”(home responsibility payment)的假设基础上的,该补贴将发放给照顾孩子的无收入配偶。因此,将对福利制度进行调整,以反映基于个人评估的税收制度内产生的横向不平等。当然,这将大大增加福利支出,并涉及对家庭资源征税,以便支付照顾儿童和老人的相同家庭福利。这是不可取的,原因有很多,但米德报告的结论不能用作支持个税的理由。

2011年,英国财政研究所(Institute for Fiscal Studies)发布了另一份对英国税收体系的主要综合评估报告。4莫里斯等所有,(2011),“特刊:Mirrlees评论特刊”,应用公共经济学杂志,第32卷第3期,第319-453页。该报告还审议了适当的征税单位问题。它提出了横向公平的问题,并得出结论,根据家庭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对家庭进行不同的征税是不公平的。

然而,莫里斯提出了其他两点在任何经济分析中都很重要。首先,他们认为,将家庭作为征税单位会人为地刺激人们结婚或同居(如果同居者可以选择以家庭单位征税的话)。如果两个人有不同的收入,他们选择同居或结婚时要比保持单身时少交税,因为他们可以利用彼此未使用的免税额。然而,在中位数和平均收入之间,如果我们还考虑到税收制度与福利制度的相互作用,在任何以家庭为税收单位的国家,这种情况似乎都不成立。此外,他们援引实证研究表明,第二收入者具有更高的劳动力供给弹性。这就把我们带入了技术经济学的领域,但这意味着,任何给定的税率都会在更大程度上扭曲第二收入者的决策。根据经济学理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减少对第二收入者的征税,这正是英国税收体系倾向于发生的情况。然而,第二个挣钱的人少缴税的程度,只是我们的个体化税收体系叠加在任何特定家庭的特定收入模式上的偶然副产品。我们的系统没有巧妙地考虑到莫里斯等人提出的观点。

除了这些论点之外,我们还可以注意到,收入不平衡的夫妇更有可能从事更多的“非市场”工作,因此是免税的工作。5app, P., Rees, R.(2018),“最优家庭税收与收入不平等”。税务、公共财政、卷25,第1093-1128页。对于非经济学家来说,引用这一点可能有点奇怪。然而,这个论点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考虑两个家庭A和b,在A家庭中,双方都有全职工作,收入相似。在B家庭中,一方全职工作,收入比另一方高得多,而另一方只有兼职工作或根本没有工作。结合双方的贡献,家庭B作为一个整体花在带薪工作(包括上班路上)的时间比家庭a更少,因此有更多的时间用于照顾孩子、老人和家务,如做饭、DIY、清洁和园艺。由于可支配时间较少,A家庭可能更多地依赖专业护工或雇佣清洁工或园丁。对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征收的税收(所得税、增值税等)是由A家庭间接支付的,而B家庭的同等服务是由家庭成员的免税劳动提供的。经济学家可能会说,B家庭有未纳税的实物收入。个人税收和对专业儿童保育和老年人护理的补贴可能被视为处理这种反常现象的粗略而现成的方法。

这一点是正确的,但我们认为是边缘的。

把所有事情都考虑进去,莫里斯et al。结论如下:

最终,个人税和联合税之间的选择取决于政治价值判断,即人们应该在多大程度上被视为独立的个人,在多大程度上被视为夫妻。在这本书中,我们不做自己的判断,而是简单地采用目前的个人年度税收评估和联合短期福利评估。6同上,第139页

很明显,我们不同意这一点。然而,莫里斯等人遗漏了另一个至关重要的论点——税收和福利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

在英国,福利金是以家庭收入为基础的。这意味着,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福利支出会减少。这是合理的。福利制度的目的是将钱从富裕家庭重新分配给贫困家庭。然而,如果一个挣钱的人与一个不挣钱的人组成家庭,这对夫妇就会失去大量的福利。在以个人为征税单位的税制中,夫妻在组成家庭时,并不能通过降低税收获得利益。这与许多其他国家不同,如果一个不挣钱的人和一个挣钱的人组成一个家庭,挣钱的人将获得两项免税津贴。夫妻双方税收的减少有助于弥补福利待遇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福利和税收制度是对称的。

国际家庭发展联合会(IFFD)发现了来自家庭稳定的积极结果的压倒性证据。这些因素包括:预期寿命延长,精神疾病和吸毒风险降低,学业成绩提高,在履行法律职责和对社会做出社会贡献方面更加自律。7IFFD,(2017),“家庭的关键作用”,https://www.un.org/ecosoc/sites/www.un.org.ecosoc/files/files/en/integration/2017/IFFD.pdf可以说,在英国,我们为分开生活的人提供补贴——就好像建立家庭会带来经济学家所说的“负面外部性”一样。政客们似乎认为组建家庭是有害的,需要像消费香烟或糖一样受到经济上的惩罚。

与莫里斯的建议相反在美国,以个人为评估单位的税收制度歧视(而不是人为地鼓励)婚姻和同居。

亚当和布鲁尔(2010)对税收和福利制度中夫妻惩罚的最后一项重要研究。8斯图尔特·亚当,迈克·布鲁尔(2010),“英国税收和福利制度中的夫妻罚款和保费”,财政研究所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在2010-11年度的税收和福利制度中,英国68%的现有夫妇面临罚款,27%的夫妇面临中立,4%的夫妇面临溢价……所有夫妇的罚款总额达到每年347亿英镑……”9同前。pg。4。夫妻惩罚集中在有孩子的家庭:“从家庭类型来看,几乎所有(95%)有孩子的夫妇都有夫妻惩罚,81%的领取养老金的夫妇和41%的没有孩子的工作年龄夫妇也是如此。”他们的结论与我们的结论相似,即对组建家庭的惩罚源于:“……根据家庭情况支付福利和税收抵免,但根据个人收入征收所得税”。10同前.第5页,75页。

以这种方式逆转莫里斯的论点,结合横向公平的论点,有力地指向了使用家庭作为税收单位的方向。当然,支持个人征税的其他经济理由仍然成立,但它们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鉴于此,很难看出前副首相尼克·克莱格(Nick Clegg)关于英国存在的小额可转让税收免税额的观点是合理的。他对此表示反对,称政府“在组织人们的私人关系方面应该采取的措施”是有限的,“我们都同意父母之间牢固的关系很重要,但不同意政府应该利用税收制度来鼓励某种特定的家庭形式”。11西蒙·阿尔福德,12月18日th2011年),“克莱格攻击婚姻税减免计划”,《纽约时报》。英国议会(Westminster)普遍持有这种观点,但这表明,他对英国税收和福利体系的熟悉程度惊人地低,而这正是他所负责的。

2.2家庭作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

当然,有一些论点超越或补充了那些仅仅出于经济考虑的论点。

在大多数宗教传统中,家庭是社会建立的基本单位。例如,在他1963年的通谕中和平共处, (“地球和平”),教皇圣约翰二十三世就国家的角色、个人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家庭作为社会组织单位的重要性写了大量文章。他说:

家庭是建立在自由缔结的、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婚姻之上的,应该被看作是人类社会的自然的、最初的细胞。因此,在社会和经济事务中,以及在信仰和道德领域中,家庭的利益必须得到特别的考虑。因为所有这些都与加强家庭和协助家庭履行其使命有关。12“和平在地球上”——教皇约翰二十三世关于在真理、正义、慈善和自由中建立世界和平的通谕(1963年4月11日)http://www.vatican.va/content/john-xxiii/en/encyclicals/documents/hf_j-xxiii_enc_11041963_pacem.html

因此,家庭是形成和塑造社会的“主要细胞”,在基督教传统中一直是这样对待的。这一点一直反映在政府的政策中。然而,这也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的立场,无论人们的宗教信仰如何。哈耶克(f.a. Hayek)从一个更进化的角度出发,不依赖于基督教人类学,他写过家庭作为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的中心地位。例如,在自由宪法他说:“社会既是由个人组成的,也是由家庭组成的,在家庭内部,文明遗产的传承与有益的物质属性的遗传一样,是人类追求更美好事物的重要工具。”13哈耶克(1960),第90页。

哈耶克关于社会正义(他指的是分配正义)的著名著作表明,不可能就一套规则达成普遍共识,这些规则可以用于确保社会内的收入公平分配,而不破坏自由社会赖以建立的公正行为规则。与此同时,哈耶克在他的著作中雄辩地写道,社会正义的幻影14哈耶克(1976)。关于如何在小团体层面上发展和应用分配正义的原则。我们认为,实现分配正义的第一个,也许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层面是在家庭内部。在一个家庭中挣钱的人与家庭中的其他人分享他们的资源,包括不挣钱的配偶、孩子,有时还有老人、亲戚。Mueller(2014)认为“分配”的概念在经济学中被忽视了。当涉及到发生在国家层面以下的资源分配时,这可能是真的。家庭是分配经济资源的最基本层面。

累进税制的原理是,那些拥有更多资源的人应该贡献更多。将可用于征税的资源基于个人的评估,而不是家庭层面的评估,完全无视现实。当然,许多家庭只有一个成员,所以这场辩论对他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但是,当成年人生活在一起(无论是否结婚),他们共享资源。一个人是富有还是贫穷,不仅取决于他个人的收入,还取决于他家里其他人的收入。从哲学上讲,根据家庭的支付能力征税是有道理的。

不以家庭收入评估税收也会扭曲决策。鉴于税收体系中对单一收入家庭的强烈偏见,我们正在人为地鼓励家庭成为双职工家庭和/或组织他们的工作模式,以便家庭成员之间的收入大致平均分配。当我们还考虑到由于税收和福利制度的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对家庭形成的歧视时,我们的整个财政办法可以被描述为明确地反对家庭。当然,其他因素也可能是罪魁祸首,但值得注意的是,英国是发达国家中单亲家庭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下一章

第三章:从家庭到以个人为单位的税收简史

人们可能会认为上一节的结论是“古怪的”或“过时的”。英国的个税制度似乎根深蒂固。一些组织已经讨论了我们现行税收制度的替代方案,比如护理15Leonard Beighton, Don Draper和Alistair Pearson(2018),“家庭税收”,关怀——税收和家庭https://care.org.uk/uploads/pages/taxation-report.pdf有大量的研究是由税收与家庭16税务与家庭报告,https://www.taxandthefamily.org/reports-1.如上所述,财政研究所提出了夫妻惩罚的问题。帕特里夏·摩根(Patricia Morgan)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她在《摩根》(Morgan)(2007)中得出结论:“应该允许家庭保留与没有家属的个人相同的资源,可能是通过转移免税权利来实现的。”17帕特里夏·摩根,(2017),《国家与家庭之间的战争:政府如何分化和贫困》,阿宾顿:泰勒和弗朗西斯,第148-149页。威廉姆斯(2019)甚至进一步认为:

英国的税收制度迫使一对已婚夫妇被视为两个人,这是一项失败的良好公共政策。我们的税收制度在哲学上是不连贯的。稳定的家庭和婚姻是一个强大繁荣的社会的基石。18乔纳森·威廉姆斯,6月18日th, 2019),“英国家庭征税”,财政研究所https://ifstudies.org/blog/taxing-families-in-the-uk

如上所述,即使在2010-2015年的联合政府内部,也有人反对引入婚姻津贴。但是,就整体而言,即使是政府的政策也是不连贯的。政府在实行小额婚姻津贴的同时,也取消了儿童津贴,这种方式严重歧视了单一收入家庭(见下文)。

许多其他发达国家以家庭收入为基础征税。例如,在法国和德国,正如下面将要描述的那样,家庭收入实际上是汇集在一起,然后在计算应付税款之前在家庭成员之间分配。

事实上,从某种意义上说,英国之所以能走到今天的位置,完全是偶然的,而不是有意为之。英国现行税收体系中对家庭的待遇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当时的英国财政大臣奈杰尔•劳森(Nigel Lawson)试图实施一种对个人“中立而公平”的税收体系。19税收与家庭,(2018),“采访劳森勋爵关于独立税收”,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TfjcXmY1R0但有一个警告。劳森在回忆录中写道:“……经过仔细研究,我得出了一个坚定的结论,这应该是一种独立的税收制度,税额可以在夫妻之间自由转移。”20.奈吉尔·劳森(1992),《来自11号的观点:一个保守党激进分子的回忆录》,伦敦:矮脚塔姆出版社,第882页。前提相当简单:

“每个人,男人或女人,已婚或单身,都有相同的标准津贴。但是,如果妻子或丈夫不能充分利用他们的零用钱,如果他们愿意,未使用的部分可以转移给他们的伴侣。[…]这将结束目前对妻子认为有权呆在家里的家庭的歧视,而现在这越来越意味着对有年幼孩子的家庭的歧视。”21同前.883页

这从未实现。劳森描述了撒切尔首相“……根本不喜欢这个主意”。她的反应令人惊讶,因为她无疑很看重这个家庭。但在实践中,劳森指出“……她强烈认同双职工家庭”。22同前.882页

在1987年大选后,劳森再次被确认为财政大臣,最终接受了他所谓的“中途之家”,即独立税收,但没有完全可转移的津贴。然而,家庭将从“已婚夫妇津贴”中受益,该津贴最初代表了旧制度中单身人士津贴和已婚男子津贴之间的差额。23同前.885页即使在一开始,这种办法也不能很好地替代可转让津贴,但无论如何,这种办法已逐渐取消。奇怪的是,它是为退休人员保留的。

如上所述,联合政府恢复了非常有限的婚姻津贴。在2019-20纳税年度,婚姻免税额允许单身夫妇或一方年收入低于12,500英镑的夫妇向其配偶转移1,250英镑的额外免税额。这将导致每年最多节省250英镑的税收。24GOV.UK,(2021),“婚姻津贴”,https://www.gov.uk/marriage-allowance机制复杂,总最大效益很小。随着收入的增加,它也会被收回。大卫·卡梅伦接受了这一提议,他说:“这项政策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传达这样一个信息,即那些做出持久承诺的人应该以某种方式得到认可。”25大卫·卡梅伦,(2019年1月14日),“下议院简报文件第4392号:税收、婚姻和可转移津贴”,第32页。

这似乎是一个相当无力的陈述:当然,“信息”的强度取决于经济利益的程度。但是这个想法从一开始就被包装错了。婚姻津贴一直被宣传为奖励婚姻的一种方式,而不是逐渐结束对家庭的歧视的一种方式,因为家庭内个人收入分配不平衡。此外,婚姻津贴也不能说已经成功了。领取这项津贴的人数一直很低:2019年,只有不到一半的符合条件的夫妇使用了这项津贴。26Sam Bromley,(2019年6月26日),“修订后的英国税务海关总署数据显示,超过200万人错过了这项税收优惠”,简单的业务,https://www.simplybusiness.co.uk/knowledge/articles/2019/06/marriage-allowance-hmrc-fluff-figures/据推测,这是由于其复杂性和相对较低的价值。

那么,我们的税收制度对不同收入状况的家庭有什么财务影响呢?

下一章

第四章:不公平地对家庭征税——英国税收体系对家庭的不平等待遇

在这里,我们量化了两个挣钱的家庭和一个主要挣钱的家庭之间税收负担的变化程度。我们研究了在不同情况下的总纳税额,以及收入在两个主要成年人之间以不同方式分配的家庭的平均税率(ATR)。我们同时考虑了所得税和国民保险,并考察了儿童福利撤回的影响。在本节和以下部分中,我们使用了2020年4月正确的税率和福利税率和区间。我们考虑过使用更最新的数据,但在这两年中,汇率和区间不断变化,甚至在财政年度内也是如此,这使得一些计算变得不可能。几乎每一个变化,包括即将在国民保险缴款到期之前提高收入水平,都已经或将使我们讨论的问题恶化。下面的图以可接受的精度说明了这个问题。

4.1所得税

图1显示了不同家庭收入水平(用不同颜色的线表示)的家庭的平均税率是如何随着收入分配变得更加不平衡而变化的。在图的左边,平均税率是在收入分成50:50的情况下普遍存在的税率。右边代表一个单一收入家庭。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各种可能的分裂。

图一:不同收入水平和收入构成的平均税率

下面的例子值得注意。家庭收入中位数约为每年3万英镑,因此选择了低于或高于收入中位数的代表性点。

  • 年收入2万英镑的家庭所支付的所得税金额根据家庭收入的构成从0英镑到1500英镑不等,有效的平均所得税税率从0 - 7.5%不等。
  • 年收入3万英镑的家庭缴纳的所得税金额根据家庭收入的构成从1000英镑到3500英镑不等,有效的平均所得税税率从3.3%到11.7%不等。
  • 年收入7万英镑的家庭缴纳的所得税金额根据家庭收入的构成从9000英镑到15000英镑不等,平均有效所得税税率为12.9-22.1%。
  • 年收入14万英镑的家庭缴纳的所得税金额根据家庭收入的构成从31000英镑到48500英镑不等,平均有效所得税税率为22.1-34.6%。

换句话说,无论收入水平如何,所得税制度都将单一收入家庭置于不利的税收地位:他们一直在支付最高的atr,而且往往高出很多。如果我们以大约30,000英镑的家庭年收入中位数为例,我们可以看到(如示例所示),与夫妻双方都是收入者的家庭相比,一个单一收入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将减少2,500英镑,因为他们的税单更高。这将要求单收入家庭额外收入3125英镑,才能与双职工家庭拥有相同的可支配收入。

随着收入等级的上升,情况变得更加戏剧性。我们应该记住,相对于收入中位数而言,收入水平较高的夫妇并不一定被视为富裕,尤其是如果他们居住在住房成本较高的地区。对于处于大多数人都有孩子的年龄的夫妇来说,家庭收入的中位数要高得多,这时必须决定父母中谁出去工作,但资源也往往更紧张。27例如,40多岁的人周薪中值比20多岁的人高出27%。参见:“按年龄和地区划分的平均收入”,下议院https://commonslibrary.parliament.uk/research-briefings/cbp-8456/总收入中位数是基于整个社会的收入分布,包括那些年龄较小和年龄较大的人,平均而言,他们的收入预计会低于有30多岁和40多岁收入者的家庭。

在家庭收入水平为7万英镑的情况下,一个单收入家庭将比收入平分的双收入家庭(即每人每年3.5万英镑)多支付6000英镑的税款。单身家庭要想拥有与双职工家庭相同的可支配收入,就必须多赚1万英镑——也就是说,单身家庭的收入要比双职工家庭高14%。

在一个家庭收入水平为14万英镑的情况下,一个单收入家庭将比每个家庭收入7万英镑的双收入家庭多缴纳1.75万英镑的税款。单收入家庭需要多赚29,000英镑才能拥有与双职工家庭相同的可支配收入:换句话说,多赚20%。

应当指出,这些都是保守的估计,因为它们忽略了国民保险缴款和撤回儿童福利金的影响,这些影响将在后面各节中审查。

4.2所得税和婚姻津贴

婚姻津贴对家庭财务的影响基本上是微不足道的。不管总收入水平如何,一个家庭使用MA每年可以申报的最大节税是250英镑。因此,由此导致的家庭ATR减少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这并不奇怪。

下面的例子说明了这一点:

  • MA将年收入2万英镑的单收入夫妇的实际平均所得税税率从7.5%降至6.3%。收入对半分配的双职工夫妇将完全不缴纳所得税,因此ATR为零。
  • 对于年收入3万英镑的单身夫妇来说,MA将实际平均所得税税率从11.7%降低了0.9%,降至10.8%。双职工对一半收入的有效ATR仍然只有3.3%。

图2显示了考虑MA时家庭的ATR。如上所述,婚姻津贴导致的ATR减少很小,即使在其影响最大时也是如此。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MA对ATR的减少在百分比上继续减少。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考虑到MA,年收入5万英镑的单身夫妇与年收入9万英镑的双职工夫妇面临的平均税率大致相同。

图二:不同收入水平及收入构成的平均税率(包括婚姻免税额

4.3所得税、婚姻津贴、儿童福利税、国民保险缴费

到目前为止,我们关注的是所得税制度,而忽略了国民保险缴费(NICs)。国民保险的情况在概念上更为复杂,因为缴款记录提供了享受福利的权利——最重要的是退休后的国家养老金。

如果从nic的支付中获得的收益与nic支付的金额成正比,我们可能就不会担心不同家庭的国民保险制度发生率的差异:如果支付更多的缴费,获得的收益也会更大。然而,在英国的制度中,从财政的角度来看,国民保险更像是一种标准税。个人一旦进入国家保险体系,就有资格获得全额国家养老金28就像英国税收体系的许多方面一样,有一些不必要的复杂性。有一个很小的收入区间,在这个区间里,工人不用缴纳会费就能获得福利。.在收入达到大约5万英镑之前,先给网卡发工资,但没有进一步的福利。然后,员工的工资会大幅降低。这导致了对单一收入家庭的歧视这一特别的额外问题。例如,一个年收入为5万英镑的单一收入家庭,要比两个成年人年收入为2.5万英镑的双职工家庭支付更多的国民保险。他们总共将多支付约800英镑。然而,双职工家庭将获得两项国家养老金,而单职工家庭将只获得一项。因此,双职工家庭支付的NICs更少,而获得的国家养老金则是前者的两倍。在某些情况下,当他们有照顾孩子的责任时,他们可以领取国家养老金,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问题。

在下面的计算中,我们只计算了雇员的国民保险缴费。我们忽略了雇主NICs,这可能是全部或部分由雇员承担的负担。因此,提出的数字低估了对单一收入家庭的歧视。

另外一个考虑因素是儿童福利税(CBTC),也被称为“高收入儿童福利税”。这是在特定情况下,对年收入超过5万英镑的家庭征收的税款。征税的原因是政府希望从高收入人群中取消儿童福利:尽管,正如我们所指出的,在高住房成本地区,年收入5万英镑的单一收入家庭不一定被视为“高收入”。

它的运作似乎旨在对单一收入家庭施加歧视性负担。如果一个家庭中任何一个挣钱的人每年的收入超过50,000英镑,那么儿童津贴将被取消,即使儿童津贴是支付给一个不挣钱的人(例如,母亲)。提款发生在以下1万英镑的收入中,直到个人收入达到6万英镑时,所有的儿童福利都被提款为止。这项费用取决于孩子的数量,但它可能是巨大的,并且会大大增加一个家庭的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个或多个个人年收入超过5万英镑。例如,一个有三个孩子的家庭,其中一人收入6万英镑,随着收入从5万英镑增加到6万英镑,他们将失去2556英镑的儿童福利。

没有任何税收原则可以证明这一政策是正确的。一个收入为10万英镑的双职工家庭将完全不会受到这项费用的影响,而一个收入为6万英镑、有三个孩子的单职工家庭将总共损失2566英镑。这相当于总收入的4.3%和净收入的5.9%。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对平均收入的人来说,我们的税收和福利制度的运作方式也使得有孩子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并不比没有孩子的家庭多。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英国既没有像大多数其他国家那样减少税负,也没有增加福利。CBTC的运作使收入水平更高的人的情况更糟。

图3显示ATR考虑了不同收入结构和不同总收入水平的家庭的所得税、国民保险以及婚姻津贴和儿童福利税。

  • 收入3万英镑的家庭缴纳的所得税和国民保险缴款金额根据家庭收入构成从1502英镑到4894英镑不等,有效平均税率在5%到16%之间。在相同收入水平下,单收入家庭比双收入家庭多缴纳3392英镑的税款。单亲家庭每年必须多赚4988英镑,才能与双职工家庭拥有相同的可支配收入。
  • 收入7万英镑的家庭支付的所得税和国民保险缴款金额根据家庭收入构成从14,302英镑到22,237英镑不等,有效平均税率在20%-32%之间。这将导致同一收入水平的单亲家庭比双职工家庭多缴纳7935英镑的税款。单亲家庭要想和双职工家庭拥有相同的可支配收入,就必须多赚13,681英镑。换句话说,与收入平分的家庭相比,单一收入家庭必须多赚20%才能拥有相同的可支配收入。
  • 收入14万英镑的家庭缴纳的所得税和国民保险缴款金额根据家庭收入构成从42997英镑到56637英镑不等,有效平均税率在31%到40%之间。这将导致同一收入水平的单亲家庭比双职工家庭多缴纳13640英镑的税款。单身家庭要想和双职工家庭的可支配收入持平,需要多挣23500英镑。

应该记住的是,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双职工家庭比单职工家庭更有可能获得两项国家养老金。然而,也应该注意到,在非常高的收入水平下,双职工家庭将比单职工家庭支付更多的国民保险缴费。

4.4结论

迄今为止的分析表明,英国的税收制度是如何系统性地歧视一对夫妇中两个成员收入分配不均衡的家庭的。这种歧视很难被证明是合理的,这是税收制度过分关注个人而不是家庭的结果。尽管事实上政府的不平等措施和政策都集中在家庭层面。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原因有很多。这可能是夫妻双方自由选择的结果,即夫妻双方决定其中一方不工作或只做兼职工作,以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当然,这样的选择可能会受到家庭环境的强烈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中的一方可能别无选择,只能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夫妻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可能因为事故或疾病而出现。也可能是因为夫妻双方在技能水平、培训或经验上的差异。我们的观点是,不管是什么原因,两个收入相同的家庭应该面对差不多相同的税收账单。我们强调“大约”一词,是因为人们可能希望对多人家庭的人均成本差异作出一些补偿。然而,起点应该是像德国和法国等国那样,平等对待拥有相同收入的家庭。

当我们考虑税收制度如何与福利制度相互作用时,这一结论得到了加强。然后我们看到,我们的个体化税收制度,加上我们的福利制度,不仅歧视了单一收入家庭,而且歧视了家庭组成本身。

下一章

第五章:家庭构成与普遍信用的相互关系

第二章简要讨论了在衡量不平等和以家庭为基础评估福利的同时,在个人基础上评估所得税的不一致性。英国税收和福利制度的相互作用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因为全民信贷(英国的基本福利福利)是基于家庭而不是个人收入,单身人士保持单身在经济上可以更好。如果一个工薪族和一个非工薪族组成家庭(尤其是有孩子的家庭),那么非工薪族很可能失去他们的福利,而工薪族则需要支付完全相同数量的税(如果他们有资格获得婚姻津贴,可以省下一小笔钱)。这导致了一种福利制度,不鼓励夫妻住在一起或结婚——或者,至少宣布他们住在一起。如果他们有孩子,情况尤其如此。即使人们认为经济激励不会影响行为,这种情况也引发了关于公平的问题,以及财政体系对文化的影响。

考虑到这些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福利、权利和税收义务的潜在情况范围是巨大的。此外,福利待遇取决于家庭所面临的费用。因此,我们选择了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些问题。它们不太可能说明最恶劣的情况。

表1显示了如果一对夫妇决定住在一起而不是分开,那么他们在通用信贷(UC)下会遭受多少经济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复杂性不仅仅是随着家庭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的利益。每个家庭在个案基础上进行评估,每个申请人将根据“评估期”获得UC金额。这是一个滚动的为期一个月的期间,从第一次提出统一索赔之日开始。29https://www.turn2us.org.uk/Jargon-buster/Assessment-Period#:~:text=An%20Assessment%20Period%20is%20a,21%20November%20to%2020%20December因此,当一个家庭的情况发生变化时,有关收据的时间会有实际的变化。因此,作为说明性的平均数,这些计算是有代表性的。

表1假设每小时最低工资为8.91英镑,每周全职和兼职工作时间分别为37小时和18.5小时。我们家假定有一对父母和两个五岁以下的孩子。收到UC并在每种情况下承担育儿责任的人是“合作伙伴A”。财务数据是使用英国政府推荐的福利计算器生成的。30.Turn2us -https://www.gov.uk/benefits-calculators.具有代表性的数字截至15th2021年10月。

税收和国家保险适用于收入,夫妻被认为可以从已婚夫妇津贴中受益。

表1:单身vs夫妻总收入(税后/含UC)

合伙人A收入 合伙人B收入 生活时每月收入: 如果住在一起而不是分开,总收入损失(%) 如果住在一起,而不是分开,通用信贷总额的损失(%)
在一起 分别
£0 330英镑/周(全职工作,最低工资,8.91英镑*37小时) £1707 .53点 £2000 .98点 -14.66% -37.0%
£0 0英镑(失业和正在找工作) £984.06 £1123 .81点

-12.4% -12.4%
165英镑/周(最低工资的兼职工作,8.91英镑*18.5小时) 330英镑/周(全职工作,最低工资,8.91英镑*37小时) £1915 .86点 £2535 .79 -24.44% -92.1%

165英镑/周(最低工资的兼职工作,8.91英镑*18.5小时) £0 £1518.09 £1657.84

-8.4% -14.0%

表1给出了四种场景:

  1. 伴侣A没有收入,与伴侣B一起生活或分开生活,伴侣B全职工作,收入最低。
  2. 伴侣A没有收入,与伴侣B同居或分开居住,伴侣B失业。
  3. 伴侣A兼职工作,与伴侣B一起生活或分开生活,后者全职工作,收入最低。
  4. 伴侣A兼职工作,与失业的伴侣B同居或分开居住。

如果一个没有收入的人选择与一个拿最低工资的人组成家庭,他们两人的总收入都会减少近15%。这幅图中最糟糕的情况是,一个人做兼职,另一个人做全职。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失去了大量的普遍信用,同时由于合伙人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平衡而支付了大量的税收。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里的基本问题很简单。然而,正如对尼克·克莱格立场的讨论所强调的那样,这种解释是微妙的,因此,似乎连副首相都误解了。福利制度是建立在家庭共享资源的基础上的。因此,它为资源不足的家庭提供资源。福利制度不为富裕家庭中没有收入的个人提供资源。因此,当一个没有收入的人与一个有收入的伴侣组成家庭时,它就占用了资源。这种激励在任何福利制度中都是很自然的。但是,在我们的个税制度中,不是按家庭资源征税,而是按个人收入征税。这意味着,如果你把一个挣钱的人和一个不挣钱的人放在一个家庭里,挣钱的人就会被征税,就好像他继续不与不挣钱的人和任何孩子分享他的收入一样——但他们不会得到任何福利。

健康基金会发布的一份报告发现,在2020年7月至8月期间,超过20万人仅仅因为伴侣的收入而没有资格申请UC,另有20万人由于自己的储蓄而没有资格申请UC。31盖革,BB;厨房帮手,L;夏天,K;马丁,P;Lawler C;埃德米斯顿,D;吉本斯,一个;英格尔德,我;Karagiannaki E;Robertshaw, R和de Vries, R(2020),“社会保障应该进一步延伸吗? A study of those not claiming benefits at the start of the COVID-19 pandemic”,(社会)距离福利项目报告报告的结论是,这给选择同居的人带来了额外的经济压力和困难:

“……那些没有资格获得福利(UC和新型求职者津贴)的人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比普通公众严重得多。[…]这种财务压力在那些由于伴侣收入而没有资格享受UC的人中间尤其严重,在那些经历收入冲击而没有资格享受UC和缴费福利的人中间尤其严重。许多人(虽然不是全部)认为他们没有资格是不公平的。”32同前。28页。

当然,国家只援助没有收入的家庭是合理的。福利制度的目的不应是为那些生活在收入高于最低生活水平的家庭中却没有收入的个人提供支助。从这个意义上说,福利制度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总是可能不利于家庭的形成。但是,如果福利支付的必要性是由家庭收入决定的,那么纳税能力怎么可能不是由家庭收入决定的呢?

要在夫妻和个人之间实现某种意义上的财务平等,一个解决方案需要在向索赔人支付UC的标准上进行结构性改变。英国财政研究所(IFS)在2010年建议,“可以通过增加夫妻福利和税收抵免,或削减单身成年人的福利和税收抵免,来减少现有的夫妻罚款,并创造一些夫妻保险费。”33财政研究所,(2010),“新闻发布:税收和福利制度中的夫妻‘惩罚’普遍存在,但几乎不可能消除”,https://ifs.org.uk/pr/couple_penalty0410.pdf无论夫妻福利增加还是个人福利减少,目前夫妻之间的差异都造成了对家庭形成的偏见。

下一章

第六章:以德国和法国为例,对家庭公平征税

正如我们之前讨论过的,我们的分析并不意味着试图设计一个基于上世纪50年代典型家庭愿景的税收制度。现代的现实是,人们以家庭形式生活,家庭中不同的成年人在有偿和无偿工作方面的贡献不同。我们的税收制度直到最近才认识到这一现实,许多欧洲国家的税收制度今天仍然认识到这一现实。

下表列出了几个可以联合征税的国家的例子,在确定纳税义务时考虑了家庭组成。

国家 与家庭组成有关的税收制度
法国 在“商数家庭”原则下,家庭税收是基于“配额”,即家庭中成人和儿童的数量。
德国 基于“收入分割”的原则:一对已婚夫妇的税收是通过征税他们总收入的一半,然后将金额翻倍来确定的,从而得到总应纳税额。
我们 夫妻双方(作为已婚夫妇)可以共同申报他们的家庭总收入。然后根据收入和受抚养人的数量计算税收减免。
波兰 允许配偶之间共同纳税。税收减免是根据家庭组成计算的(截至2021年,税收减免约为。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200英镑,第三个孩子350英镑,第四个及以后的每个孩子470英镑)。
爱尔兰 所有合法结婚的夫妇都有资格参加联合评税。在联合评估下,夫妻每年可将纳税负担降低至5,050欧元。它允许夫妻双方分割他们的税收抵免和税率区间。如果只有一个合伙人获得应税收入,税务局将所有的税收抵免和标准税率分界点分配给该人。在爱尔兰,提交联合评估几乎总是更有利的。
西班牙 夫妻双方可以共同报税,总纳税义务是根据收入水平和家庭组成计算的,每个25岁以下的受抚养人都有税收减免和/或津贴。
加拿大 家庭减税计算(FTC),如果提供给有未成年人的配偶。这是基于收入分配的原则,并以家庭总收入的税收抵免的形式提供。
瑞士 适用于在瑞士注册合伙企业的已婚夫妇的税率是适用于他们总收入的50%(所谓的“分割”)。单一收入家庭可以从降低税率中受益。
比利时 配偶可以共同报税。税收减免取决于收入分配。单身家庭受益于所谓的“婚姻扣除”,最高可达11,170欧元(2021年)。

在讨论我们当前税收体系的替代方案之前,我们将简要地看看由托尼·布莱尔领导的工党政府的前财政大臣和内阁大臣提出的一项建议

6.1通过改革福利制度对家庭公平征税

Ruth Kelly议员在2000年为福西特学会(Fawcett Society)出版的一本小册子中提出了一种解决第四章中讨论的问题的方法,这本小册子在她成为布莱尔政府财政部经济大臣前不久出版34看到的:https://www.theguardian.com/business/2000/mar/13/6

认识到婚姻和组成家庭的经济惩罚,凯利建议,当一个领取福利的个人与一个挣钱的人组成家庭时,双方的收入加在一起,然后除以2。然后,在计算福利福利时,他们被视为个人。为了说明极端情况,假设一个收入10万英镑的人与一个没有收入的人结婚。双方的福利待遇将以5万英镑的收入为基础。因此,双方都不会得到任何好处。另一方面,如果一个挣最低工资的人(在我们上面的例子中是17160英镑)与一个没有收入的人结婚,他们都将申请福利福利,假设他们都是收入8580英镑的单身家庭)。

这项提议的优点在于,它可以消除英国财政体系中存在的一些不利于组建家庭的因素。它也能在现有框架内发挥作用,或许更能让政客们接受。然而,它有一个严重的缺点。这将增加用于福利的总金额,增加家庭同时纳税和领取福利的福利流动率。因此,我们的主要建议是彻底改变税收制度,将资源掌握在家庭手中。

6.2对家庭公平征税——以德国和法国为例

德国税收制度通过“收入分割”原则为家庭提供保障。根据这一原则,一对已婚夫妇的税收是按他们的总收入的一半征税,然后将其数额翻倍,从而得到应纳税额的总和。考虑到德国的累进税制,这种方法将导致这对夫妇的总税额低于单独征税。35Viktor Steiner, Katharina Wrohlich,(2004),“家庭税收、收入分配和劳动力供给激励——德国的微观模拟研究”,德国经济研究所,DIW讨论文件第421号这一制度的意思是,无论家庭内部个人的收入分配如何,收入相同的家庭都要缴纳大致相同的税额。

此外,还有儿童免税津贴等针对儿童的特别规定。虽然这超出了本文的主题,但这将是我们在这里提出的系统的有用发展。如果给孩子的现金补助被额外的税收减免所取代,这将减少家庭既要纳税又要为孩子领取福利的“折腾”36参见Niemietz(2010)对这种系统如何工作的解释。如果一个家庭的收入低于免税总额,那么这个家庭就可以获得一笔福利,其方式与普遍信贷的工作方式大致相同。然而,这种方法将使人们脱离普遍信用体系。.德国的制度有相当广泛的措施在财政上帮助和促进家庭的形成。

表1显示了如果英国采用德国的收入分割原则,家庭将支付多少所得税。根据这些假设,年收入3万英镑的单一收入家庭每年将支付1000英镑的税。在英国现行制度下,同一个家庭需要支付3250英镑的所得税。

以年收入7万英镑计算,根据英国现行税制,一个单一收入家庭将支付1.55万英镑的税款,而如果适用德国税制的基本原则,则为9000英镑。这意味着这个家庭要比在德国税收制度下多缴纳172%的税。因此,ATR从德国制度下的13%跃升至英国现行制度下的22%。

表2显示了收入占比为75/25%的家庭。一个年收入3万英镑的家庭目前要支付1750英镑的税,ATR为6%。根据德国的收入分配原则,同一个家庭将支付1000英镑的税,ATR为3%。

按每年90,000英镑计算,一个收入占75% /25%的家庭目前需要支付16,500英镑的所得税,ATR为18%。在德国的制度下,所欠税款总额为13000英镑,ATR为14%。

法国的体系比德国的稍复杂一些。在法国,家庭税收是基于“配额”,即家庭中成人和儿童的数量。这个词在法语中是“商数家族”。它考虑家庭的整体构成来确定受抚养人的数量,从而确定应纳税额的总额。37france - property.com,(2021),“法国所得税指南”https://www.french-property.com/guides/france/finance-taxation/taxation/calculation-tax-liability/

简而言之,每个成年人相当于一个单位或“份额”。前两个子女受养人每人算半个单位,而第三个(或以上)子女每人算一个单位。然后,家庭总收入除以家庭“配额”数,例如,在一个四口之家,两个大人和两个孩子是三个。然后根据分割的金额所属的税级计算税额,并将总数乘以家庭配额(在本例中为3)。其结果是,家庭的总体税收较低,这主要是由受抚养人的数量驱动和决定的,而不仅仅是挣钱的人的数量和他们之间的收入分配。

再说一次,我们赞成一种认识到抚养孩子成本的方法,在可能的情况下减少税收,而不是涉及政府支出。但是,这是一个单独的问题,这里不再进一步考虑。就成年人而言,基本原则是明确的:纳税总额不受家庭中成年人收入分配的影响。

表3和表4说明了如果法国的原则,英国家庭将支付多少税商家族(但没有使用法国的税率或税率)。同样,我们没有考虑国民保险缴款或儿童福利税。然而,我们确实假设这个家庭有两个孩子。

表3说明了在不同收入水平的三个配额人数(即四个人:双亲,两个孩子)的单一收入家庭的情况。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英国家庭年收入3万英镑,目前需要支付3250英镑的税款,ATR为11%。根据法国的原则商家族在美国,同样的家庭无需纳税(ATR为0%)。

目前,一个英国家庭每年要支付4万英镑的税,ATR为13%,为5250英镑。在法国的制度下,该家庭将支付500英镑的所得税,ATR为1%,从而减少了4750英镑的税收。

目前,一个年收入7万英镑的英国家庭每年要支付1.55万英镑的税款,ATR为22%。在法国的制度下,该家庭将支付6500英镑的所得税,ATR为9%,从而节省9000英镑的税收。

75% /25%的家庭收入构成也表明,与英国目前的四口之家制度相比,法国制度下的税收节省显著。在表4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年收入3万英镑的家庭是如何不缴纳所得税的商家族而在英国现行制度下,这一数字为1750英镑。

如果采用法国的税收制度,年收入5万英镑的纳税额将从5000英镑减半至2500英镑。即使在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情况下,家庭节税仍然显著。如果是9万英镑,税单将从1.65万英镑减少到1.05万英镑,这将为这个家庭每年节省6000英镑。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计算只是说明性的。如果税收制度按照我们提议的方式改变,收入很可能会减少,因此,对于给定的政府支出水平,如果其他税收保持不变,所得税税率或起征点将不得不进行调整,这将增加一些家庭和单身人士的负担,并抵消我们指出的家庭可能受益的一些储蓄。但是,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 税率不需要提高,门槛也不需要降低到德国和法国的水平,因为这些国家也更高,因为政府在这些国家的支出更多。
  • 几乎可以肯定,组建家庭的财政成本降低会导致行为上的改变,这可能会降低福利成本,增加税收。对此建模超出了本文的范围,实际上,可能也超出了财政部模型的能力。
  • 在法国和德国的税收体系中(尽管法国的税收体系更明确),有孩子的家庭的税收负担都有所减轻。如果英国也采用这种方法(这不是我们的主要建议),将会有很多好处。有孩子家庭的税收负担将会减轻,因此,有孩子的家庭的福利金也会相应减少。事实上,正如Niemietz(2010)提出的那样,税收和福利制度可以为这样的家庭整合,如果一个家庭的收入低于免税收入水平,在考虑到成人和儿童的津贴后,现金福利将被支付,随着收入的增加将被撤回。实际上,这将涉及税收和普遍信贷体系的某种整合。
下一章

第七章:改革家庭税收的“成本”

每当这样的提议被提出时,分析人士,尤其是财政部,就会谈论它们的“成本”。我们应该在一开始就声明,这项提议不会给财政部带来任何成本。成本的语言预设了两件事中的一件。隐含的假设是,所有的钱都属于财政部,因此,如果它减少了税收,那么它就是政府的“成本”,或者我们提议的家庭税收制度在概念上是错误的。由于我们已经解释过的原因,根据家庭的总收入征税,同时对免税额进行汇总,这在概念上和实践上都是正确的征税方式。向我们提议的制度迈进,将减少目前对两个人收入不平等的家庭施加的惩罚。出于同样的原因,在考虑这些建议时,“让步”、“赠送”等措辞是不适当的。任何成本都是由在当前政权下受苦受难的家庭承担的成本。

当然,税收制度的改变会减少财政部的收入。改革的支持者和反对者都试图精确计算这些收入变化。这是不切实际的。鉴于我们的部分案例是基于对组建家庭的不利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长期成本,因此根本不可能评估一两代人的行为变化及其对公共支出和税收的可能影响。因此,我们应该非常小心,不要过于关注首轮效应的估计。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财政部长期收入的减少将低于短期收入的减少。我们的建议也将相应地减少政府开支。

即使在短期内,变化带来的收入损失也可能低于预期。对家庭收入而不是个人收入征税,将减少或完全消除家庭以避税方式安排事务的动机,例如仅以主要挣钱者(通常是男性)的名义积累养老金储蓄或进行慈善捐赠,而其他储蓄则以非挣钱者的名义积累。事实上,在这方面,我们目前的个体化税收制度,矛盾的是,通过减少女性的自主权(在慈善捐赠的情况下)和建立养老金储蓄的机会,歧视了女性。

完全改变税收制度以反映德国的税收制度所造成的收入损失是不可能用公开的数据或模型来计算的。然而,我们可以对允许整个零税率区间可转移的成本做一些估计。这种改变的实际影响如下:

  • 家庭可以选择按家庭收入纳税
  • 免税津贴将被合并(为说明起见,免税津贴约为25,000英镑)。
  • 37,500英镑将按基本税率征收所得税(如果仅将零税率税率合并,则基本税率税率不会合并)。
  • 高于62,500英镑的家庭将适用更高的税率
  • 综合家庭慈善扣除和养老金缴款将适用于家庭收入
  • 所有的国民保险缴款仍将以个人收入为基础,尽管缴款率和福利应计率之间的脱节也导致国民保险制度歧视成年人之间收入分配不均衡的家庭。

重要的是,当达到较高收入时,免税津贴的可转移性不能像目前的小额婚姻津贴那样被“追回”。这将破坏拟议制度的完整性,并在该国某些地区相对中等的家庭收入中产生高得令人无法接受的边际税率。

人们对免税免税额完全可转移(或者,我们更喜欢用框架方法——“根据家庭收入和支付能力转移税收评估”)所带来的收入减少进行了各种估计。

估算的起点是现行已婚夫妇津贴对财政部的所谓“成本”,即零利率区间或个人津贴的10%。根据Seely(2022)的最新估计,这一数字为每年5.6亿英镑。38Anthony Seely,(2022),“已婚夫妇的所得税免税额”,下议院研究简报。https://researchbriefings.files.parliament.uk/documents/SN00870/SN00870.pdf(2022年7月30日访问)。来自税收和家庭组织的唐·德雷珀表示,完全可转让的个人免税额将耗资约60亿英镑39唐·德雷柏,7月21日2022年,“特拉斯计划为家庭减税”https://www.taxandthefamily.org/news 2022/7/21 / truss-plans-tax-cut-for-families(2022年7月30日访问)。.不过,这是基于一项假设,即维持目前关于津贴可转让性的限制。这包括对高税率纳税人的撤销,以及对同居者的不适用性。我们建议,整个税收体系都要以家庭收入为基础,而不管成年人是否结婚,也不管是否有家属。

即使实际上只在家庭内合计个人津贴,也会有比目前从已婚夫妇津贴中受益的人更多。此外,我们提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他税级将自动提高(即使不是在整个家庭中全部提高)。这将意味着纳税人将以最高的边际税率从补贴总额中受益。这些因素将使收入损失超过60亿英镑。另一方面,除了上面讨论的长期行为改变之外,还有一些缓解因素:

  • 如果家庭中收入较低的人的收入不超过11,300英镑,就可以获得现行婚姻津贴的全部福利。然而,如果低收入者的收入无论多少,都不能充分享受免税津贴的全部好处。
  • 如果高收入者的收入超过大约13,800英镑,就可以获得目前婚姻津贴的全部福利。然而,除非夫妻双方扣除养老金、慈善捐款等收入的总和超过25140英镑,否则他们无法享受免税津贴的全部好处。
  • 夫妻们将不再有动力为尽量减少家庭税收而缴纳养老金、投资和慈善捐款。
  • 向家庭提供托儿补贴的成本将会降低,政府在延长有补贴或免费托儿服务年龄范围方面的政治压力也会减少。

当然,这也引发了一个问题,即税收体系的任何变化都应该如何融资。政治上的考虑往往会阻止政府以激进的方式改革税收体系。我们建议政府是开放和诚实的。对于一定数量的收入,我们的税收制度对一些家庭征收的税相对于其他家庭来说太重了。这可能意味着减少个人免税额或提高边际税率,以资助彻底的变革。这样的改革将带来长期的好处,但它也将根据我们制定的原则使系统更加公平。净输家将是夫妻双方收入相当的双职工家庭和单身人士。

下一章

第八章:结论

税收制度有许多不同的目标。这些目标包括必须集体提供(或政府选择集体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资金,以及收入的再分配。人们普遍认为,征税应该基于为这两个目的的支付能力。对于大多数认为税收应该简单而统一的人来说也是如此——通常统一的税收制度有免税额度,这样低收入者就不用纳税了。

然而,英国税收体系严重违反了支付能力原则。当我们衡量贫困和不平等时,我们看的是家庭或家庭收入,这是正确的。如果一个人的家庭年收入为100万英镑,但他碰巧不挣钱,我们不会说他很穷。尽管如此,我们征税时,不是以家庭收入为基础,而是以个人收入为基础。这一原则在英国相对较新,意味着一个有两个挣钱的家庭要比一个挣钱的家庭少得多,或者两个主要成年人的收入相差很大。通常,这样的家庭中会有一个成年人负责照顾孩子或年长的亲戚。

我们对两个收入不同的成年人组成的家庭的惩罚程度是非常严重的。一个年收入3万英镑的单收入家庭每年必须多赚4988英镑,才能与收入对半分配的双收入家庭拥有相同的可支配收入。如果一个年收入为7万英镑的单亲家庭要想获得相同的净收入,那么他们的总收入必须比两个成年人收入相同的双职工家庭多20%。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这些罚款会进一步增加。低收入家庭在现金方面受到的打击没有那么严重,但影响肯定更大。例如,一个每年收入2.5万英镑的单亲家庭,要比一个收入相同的双职工家庭支付近2500英镑的额外所得税。他们还将支付更高的国民保险费,但却只能获得一份国家养老金。低收入家庭和不同家庭收入构成之间的差异是巨大的,因为这些家庭拥有有限的可支配收入。

人们常常把成为一个单一收入家庭的机会视为只有富人才能享受的奢侈品。但情况并非一直如此。然而,我们的税收制度最有利于那些有两个高收入者的家庭。换句话说,夫妻双方都有成功的事业。如果一方将兼职工作与照顾孩子的责任结合起来,或者一方的职业机会或抱负更有限,那么这种情况似乎会受到积极的惩罚。这似乎反映了政治精英们反对在家工作的文化偏见,但可靠的调查证据表明,如果负担得起的话,超过三分之一的学龄前孩子的职业母亲更愿意全职呆在家里,三分之二的人愿意减少在外工作的时间402019年儿童保育和早期父母调查:https://www.gov.uk/government/statistics/childcare-and-early-years-survey-of-parents-2019.值得重申的是,这里提出的建议并不是为父母一方在家中工作的家庭提供一些特殊福利或让步,而是恢复中立,无论夫妻双方的收入分配如何,都对所有家庭一视同仁。41对利兹·特拉斯提案的报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给人的印象是,对单一收入家庭或收入分配不平衡的家庭给予了某种让步:https://www.telegraph.co.uk/politics/2022/07/21/liz-truss-promises-major-tax-break-stay-home-parents-carers/

税收和福利制度的相互作用揭示了更大范围的问题——尤其是对低收入者而言。由于福利金是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而取消的,但税收是根据个人收入征收的,如果有一个或多个孩子的父母结婚或生活在一起,他们很可能会发现自己的收入减少。换句话说,政府对组建家庭的惩罚,就像它可能对吸烟、喝酒或吃糖的惩罚一样——好像这是一件坏事。

这些问题都有解决办法。在许多国家,夫妻的免税免税额和税级可以在一个家庭内合计。可为儿童提供额外的免税津贴(不同程度),以取代儿童的福利。累进税率的范围可以适用于家庭总收入。这种方法与法国和德国采用的方法类似,这意味着无论家庭中成年人的收入分配如何,所有家庭都将缴纳相同数额的税款。我们认为,这将造成一种情况,即家庭在支付能力的基础上公平征税,而不是在他们选择如何在主要成年人之间分配有偿工作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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